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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会长职责

2017-11-28 09:55  来源:  作者:  阅读: 次  打印

1.    坚决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严格执行国家制订的各项政策法规,认真履行《南通安全防范协会章程》中规定的全部条款。

2.    负责制订协会长远发展规划,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,及时调整策略,使协会能不断发展壮大。

3.    接受南通市公安局技防办、南通市民政局的监督与管理。

4.    指导秘书处组织调查研究,帮助会员单位在安防行业发展中做好服务工作和向导工作。

5.    会长是协会的法人代表,在维护协会利益的前提下,代表协会与同行单位、协会、科研院校的合作过程中,努力创造良好的团体形象和信誉。

6.    努力从政治思想、科技水平、业务管理、服务质量等方面,全方位地提高协会的整体素质。

7.    全面负责协会的管理与发展等各项工作,经常督促、检查、帮助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
8.    根据章程规定召开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会议;召开会员全体代表大会。

9.    以身作则,开拓进取,遵纪守法、清正廉洁,作好表率,自觉执行协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听取会员的建议和意见,不断提高工作水平。

10.关心协会发展方向,努力调动会员单位的积极因素,提倡互助合作精神,团结协会参会单位为协会的发展而共同努力。

11.关心协会工作人员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生活,努力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,提倡互助合作精神,团结协会工作人员为协会的发展而共同努力。

      带领全体工作人员艰苦奋斗、好学上进。勤俭办会,为提高协会的整体素质和在同行业中的影响力与作用力不懈奋斗!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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